新华网长沙1月31日电 (记者 叶伟民) “我不认为从虚拟世界获得的资源也是虚拟的,因为在这个过程中玩家也付出了金钱和精力,与现实中的商品一样,是个人的劳动成果。”湖南师范大学三年级学生龙辉在电脑屏幕前对记者说。
就在前几天,龙辉以上千元的价格售出了一套名为“热血传奇”的网络游戏高等级装备。目前中国不少城市网吧里游离着一群像龙辉一样的特殊职业者,他们投入金钱和精力在网络游戏里拼杀,将所获得的精良装备在网上以高价出售,一些不愿从零开始的网络游戏初学者成了他们的顾客。但厄运有时也会“光顾”他们,一些待售的装备竟会无缘无故地被洗劫一空。痛心不已的他们投诉无门。
中国网络游戏起步10年,从无到有,再到拥有1380万在线玩家,已经成为全球网络游戏产业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同时网络虚拟物品的屡屡被盗也将虚拟财产保护推到了立法的前沿。但在此领域,中国尚未出台明确的法律条文,导致司法机关经常陷入“无法可依”的窘境。
湖南长沙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宇君是立法保护虚拟财产的坚决拥护者。他说:“在虚拟的互联网世界里,一些游戏装备是具有财产性质的,因为它是通过游戏者的智力、知识和劳动获得的一种成果,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类似情况已经引起中国社会各界极大关注,执法机关也开始积极尝试。此前,国内19名律师联名上书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为“虚拟财产”制定一部程序、实体合一的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条例;2004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对全国首例“虚拟财产”失窃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游戏运营商对失窃者的虚拟装备予以恢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专门设立“网络法官”以办理电脑网络中的个人财产侵权案件。
2004年10月,在上海举行的“虚拟物品保护法律问题论坛会议”上,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明确表示,虚拟财产保护需要法律保障。这表明了中国政府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决心,也给步履蹒跚的互联网安全发展进程打了一支强心针。